布告欄
21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13話,歡迎各界至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並自111年8月起正式出刊。《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13話,歡迎各界至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本話大綱:晨栖電機證據保全效果拔群,新思精機陷入了不得不應訴的險境。原告證據充足且起訴目的不明朗的情況下,眾人為了擬定應訴策略陷入焦頭爛額之中。雖然有在嘗試進行讓專利無效化的作為,但這仍然無法扭轉訴訟的敗勢。此時魏律師端出一個險計,即將直面試探姜英娜,尋求能夠改變局勢的關鍵線索。攻防行動來回,滿腔情緒交纏的IP日常劇場第13話。22
為推動專利電子申請修正數位化,114年1月起實施原案以電子送件者,檢送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時須進行轉檔,請各界預為因應準備。
資訊室為了強化說明書數位資料的完整性,本局計畫自明(114)年1月起,對於原案以電子送件之案件,後續提交的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須比照新申請案說明書先進行轉檔。為順利推動此作業,本局已於去(112)年進行問卷調查並召開座談會,邀請各界共同研商具體可行的推動方式。根據座談會中各界提供的回饋意見及建議,本(113)年8月份已完成相關電子申請服務之擴增與改善,並將常見的轉檔失敗問題彙整至電子申請FAQ網頁的「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分類中,供各界參考利用。統計顯示,本(113)年度6至8月間,電子申請案件之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數位化比例達100%之事務所累計已有99家(詳見下表)。由於相關作業即將於明(114)年1月全面實施,提醒各界提前做好準備,如果使用電子送件服務遇到任何問題,歡迎隨時洽詢本局電子申請客服專線:(02)81769009,或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23
本局「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自113年9月30日起變更網址,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完善資訊安全防護及提升對外服務穩定性,本局自113年9月30日起變更「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之服務網址為:https://tiponet.tipo.gov.tw/twpat/,舊版服務網址預計於本(113)年10月15日關閉,若需任何協助請洽詢本局資訊室(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謝謝。24
本局「專利主題網」、「商標主題網」、「著作權主題網」及「智財活動通」等網站,自113年9月26日起變更網址,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完善資訊安全防護及提升對外服務穩定性,本局自本(113)年9月26日起調整下列網站之服務網址:「專利主題網」:https://www1.tipo.gov.tw/patents-tw/「商標主題網」:https://www1.tipo.gov.tw/trademarks-tw/「著作權主題網」:https://www1.tipo.gov.tw/copyright-tw/「智財活動通」:https://www1.tipo.gov.tw/act/舊版服務網址預計於本(113)年10月31日關閉,請改為使用新版網址,若需協助可洽詢本局資訊室(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謝謝。25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12話,歡迎各界至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並自111年8月起正式出刊。本(9)月份《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12話,歡迎各界至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本話大綱:創新產品在展會受挫,晨栖電機的創新高度迎來了質疑。為了奪回技術龍頭地位博取股東會的信任,也為了揮別自己的過去,英娜奮而採取立即見效的手段—專利訴訟。來到證據保全的現場,即便一度受到秘書和法務團隊的反彈,英娜的執著仍讓訴訟攻防戰的齒輪開始轉動—不惜孤注一擲,肩負心魔前行的IP日常劇場第12話。26
本局特別呼籲申請人如接獲電話,偽稱專利申請案繳費而要求對帳,應小心求證、提防受騙。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近日發現有申請人接獲不明人士來電,偽稱因專利申請案繳費而要求對帳等情,本局特別呼籲申請人應小心求證、提防受騙;提醒申請人若接獲疑似詐騙電話或有任何疑慮,請沉著處理,仔細查證,或撥打「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切勿聽信不明來電者指示回撥聯絡電話、提供相關資訊或操作自動提款機等,以免上當受騙。165 全民防騙專屬網站:https://165.npa.gov.tw/#/27
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113年1月1日日本大地震致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113年1月1日日本大地震致遲誤各項申請之法定期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本局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28
【臺灣IP領域傑出女性主管專訪】系列報導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知識經濟時代,源自於創新、創意的專利與著作權等智慧財產已成為重要的個人與企業資產,但世界各國普遍存在女性與男性利用智財制度不平衡的情形,尤其專利領域更為明顯。雖然女性在取得智財權利方面表現不及男性,但我們也可以看到許多在智財領域表現耀眼的女性。為瞭解我國智財領域女性專業人士發展,智慧局製作【臺灣IP領域傑出女性主管專訪】系列報導,很榮幸訪問到了經濟部王美花部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蔡惠如庭長、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李素華教授、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邵瓊慧律師、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何愛文律師,及智慧局張玉英副局長、胡秉倫組長、李東秀副組長、趙慶泠副組長等9位IP領域傑出女性。由專訪中可觀察到,女性只要勇於接受挑戰,透過在技術、法律及管理等領域的學習與實務面的不斷精進,即使在男性占多數的職場或科學、理工等專業領域,仍可透過跨領域的學習與專業素養,善用女性及個人特質,突破教育背景的限制,開展出職涯的一片天地。期盼【臺灣IP領域傑出女性主管專訪】系列報導能作為啟發,鼓勵更多女性投入智財領域的相關工作!希望女性勇敢追求夢想,突破性別限制,讓生命發光發熱!本系列報導亦可於本局局網首頁/公開資訊/性別平等專區/8.【臺灣IP領域傑出女性主管專訪】下載閱讀。29
關於專利商標申請案件受COVID-19疫情影響相關期間之處理方式
法務室台北市(本局所在地)因COVID-19疫情,後續如經中央防疫中心宣布提升為第4級區域導致停班或台北市政府宣布停班時:專利商標申請案於停班期間內,不論遲誤法定或指定期間,申請人應於解除停班之日後30日內,完成遲誤期間內應為之行為,視為申請人已依專利法第17條或商標法第8 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無須檢附相關事證。本局局本部停止現場收文及發文,如本局各地服務處所在縣市未宣布停班,申請人得以書面提出專利商標申請,並以郵戳所載日期或各地服務處收件日為準。本局專利商標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系統所提供線上服務,仍將盡力提供服務,如申請人已簽收電子公文者,即為已送達。惟若系統發生故障,致相關服務中止時,本局屆時於局網公告電子申請系統故障訊息。專利商標申請案之申請人住居所或代理人執行業務處所,有位於宣布停班之縣市,其申請案得適用上述遲誤法定或指定期間之處理原則,從寬認定。台北市以外縣市因COVID-19疫情,經中央防疫中心宣布提升為第4級區域導致停班,或各地縣市政府宣布停班時,專利商標申請案之處理原則,參照前述說明辦理。30
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持續擴大致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法務室重申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導致遲誤各項申請之法定期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本局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 31
本局已彙整「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外界提問及處理情形,歡迎各界參考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已於7月9日、15日、18日、19日及23日在新竹、臺中、臺南、高雄及臺北辦理完畢,共計453人參加。5場次外界對本次專題內容及業務意見之提問計64則,本局已將回應意見彙整於「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意見及處理情形彙整表」,歡迎各界參考。 - 32
「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會議資料 歡迎各界參考運用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108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從新竹、臺中、臺南、高雄一路巡迴到臺北。本次座談會之4項專題簡報:(1)智慧財產法制修法動態—專利法及著作權法修法重點簡介、(2)專利行政訴訟新趨勢—更正、新證據與課予義務判決、(3)商標圖樣含「十字圖」之審查原則,及(4)專利商標業務小提醒。電子檔已公布於本局局網,歡迎各界參考運用。各界對本次專題報告內容及本局業務意見之提問,除於會場口頭回應說明外,皆會逐一記錄,並將儘速於本局局網公布回應說明。 - 33
研提完成「各學研單位或機關簽訂兩岸合作交流之智慧財產權約款範例及應注意事項」
法務室兩岸交流趨於頻繁,我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等學研單位或行政機關,與中國大陸學術單位、公司或行政機關簽訂各類合作契約也日益增多,為利我國學研單位或機關與中國大陸進行合作交流時,完善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本局研提「各學研單位或機關簽訂兩岸合作交流之智慧財產權約款範例及應注意事項」,詳見附件,歡迎各界參考運用。 34
「2019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4/19起至7/31止開放報名,5/31前報名享有早鳥優惠,歡迎踴躍參展!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為彰顯台灣創新研發能量,增加並促成發明專利與創新技術交易機會,2019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將於9月26至28日在台北世貿一館盛大展出! 本展發明競賽區提供創新發明的最佳曝光機會,藉由競賽肯定,促進得獎作品交易商機,歡迎踴躍參與。展覽相關訊息、參展說明及報名表請參閱本展專屬網站。- 35
因107年7月10日瑪莉亞颱風來襲,7月11日部分縣市停止上班,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有因此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法務室因107年7月10日瑪莉亞颱風來襲,7月11日部分縣市停止上班,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有因此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本局將視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36
因瑪莉亞颱風來襲 專利商標相關案件原法定期間末日為107年7月10日者 延至次一上班日為期間之末日。
法務室因瑪莉亞颱風來襲,臺北市政府公告107年7月10日下午4時起停止上班,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專利商標案件原法定期間末日為107年7月10日者,延至次一上班日為期間之末日。 37
「2018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5/21起至7/20止開放報名,歡迎踴躍參展!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為彰顯台灣創新研發能量,增加並促成發明專利與創新技術交易機會,台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自107年轉型,展覽名稱變更為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將於9月27至29日在台北世貿一館盛大展出! 本展發明競賽區提供創新發明的最佳曝光機會,藉由競賽肯定,促進得獎作品交易商機,歡迎踴躍參與。展覽相關訊息、參展說明及報名表請參閱本展專屬網站- 38
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2018年6月18日本大阪地震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法務室重申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2018年6月18日大阪地震導致遲誤各項申請之法定期間,而申請恢復原狀,本局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 - 39
自本(107)年5月1日起,本局所發之紙本公文新增電腦列印黑色章戳同時於公文文末加蓋紅色校對章型式。
秘書室依據「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及「經濟部部稿紙本公文採電腦列印章戳作業規範」規定,自本(107)年5月1日起,本局所發之紙本公文除目前蓋用藍色章戳外,新增電腦列印黑色章戳同時於公文文末加蓋紅色校對章型式,此2種簽章之公文皆屬本局所發之有效公文,樣式如附檔。 - 40
專利師法第4條、第37條、第40條修正草案經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
法務室專利師法第4條、第37條、第40條修正草案於107年4月26日經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將函送立法院審議。本次修法刪除「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者,不得充任專利師或擔任專利代理人」之消極資格限制,並自公布日施行,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7條規定,保障身心障礙者享有平等的工作權利,促進其自立及發展,展現我國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