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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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增加管理著作類別申請須知」。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增加管理著作類別申請須知」。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增加管理著作類別申請須知」如附件,並自即日起開始使用。二、申請人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1.tipo.gov.tw)「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下載使用。182
「半導體產業供應鏈轉型綠色製造之專利技術參考手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國際大廠紛紛承諾響應全球2050年全球淨零碳排的目標並擴及到半導體供應鏈,於我國半導體產業居領導地位的台積電,自2016年起攜手設備商,合作開發半導體節能綠色機台,將節能規範納入新機台採購標準規格,為全球第一家驅動設備商對先進機台導入節能措施的半導體企業。本手冊蒐羅、整理及研究台積電與其供應鏈有關綠色製造機台之專利文件,盼能對國內半導體產業綠色轉型有所助益或啟發。183
「綠色技術發明專利加速審查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二組為促進綠色專利研發,本局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起將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事由4修訂為「所請發明為綠色技術相關者」且由原來文件齊備後發出審查結果通知的「9個月」期限縮短為「6個月」,以提供最適綠色專利快速通道之方案。本報告分析自2014年至2022年9月間「綠色專利加速審查案件相關統計數據」以及「綠色專利加速審查案件其准、駁情形」,歡迎各界參考。184
公告斯邦奈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演唱會、劇場演出等營利性質之個別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斯邦奈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演唱會、劇場演出等營利性質之個別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一案。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斯邦奈有限公司111年10月21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辦理。公告事項:一、斯邦奈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所訂之「演唱會、劇場演出等營利性質之個別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以娛樂稅申報表所列收入總額扣除實際繳納之娛樂稅及營業稅後之2.2%為該場次使用報酬之總額,再按MÜST管理之曲目數占總曲目數之比例計費。二、本件斯邦奈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並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185
無人機之智慧飛控技術趨勢分析
資料服務組近年商用無人機崛起,舉凡運輸、農牧、搜救巡檢及國防等產業,都可以看到無人機的身影,應用領域相當廣泛,成長不容小覷,已成為未來各大產業發展的關鍵要件,而無人機產業領域其中不可或缺的便是智慧飛控技術,本分析報告介紹無人機國內外產業發展概況,並以無人機的智慧飛控技術做為分析目標,進行專利申請趨勢分析、前十大專利申請人分析、前十大申請地區分析、生命週期分析、技術分類分析、企業研發競爭力、核心專利判讀、國家別產業應用判讀分析、主要專利權人產業應用判讀分析,並施以交叉分析比對,以掌握清晰的產業技術發展脈絡。 無人機產業不應受限於我國市場,如何打國際盃?在政策的推動下,未來潛力無窮,我國現已有UAS-TAIWAN、亞洲無人機AI 創新應用研發中心、無人機國家隊等多組研究團隊進行開發,在智慧無人機產業我國最大的利基點是ICT產業及半導體產業發達,包括無人機電池、AI控制晶片、微處理晶片、攝影鏡頭組裝、影像處理晶片等,上中下游供應鏈完善,在研發成本管控、系統整合具有優勢可作為後盾,透過本專利布局分析報告,期望提供國內產業相關技術布局概況與未來發展方向建議之參考,以利國內產業了解技術整體發展趨勢,搶攻無人機之智慧飛控技術的新藍海商機。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人:劉先生 02-23767781 / 02-23767173186
公告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下稱申請人)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無線電視台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費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下稱申請人)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無線電視台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費率」一案。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申請人111年8月10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與111年8月29日補充審議理由(一)書辦理。公告事項:一、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訂定之「無線電視台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費率,其費率如下:(一)無線電視台:一般商業頻道:以全年度總收入減15%廣告佣金減租金收入減權利金收入減利息收入之餘額之0.2%計算。音樂頻道:以全年度總收入減15%廣告佣金減租金收入減權利金收入減利息收入之餘額之0.35%計算。新聞頻道:以全年度總收入減15%廣告佣金減租金收入減權利金收入減利息收入之餘額之0.08%計算。體育頻道:以全年度總收入減15%廣告佣金減租金收入減權利金收入減利息收入之餘額之0.08%計算。政府所屬頻道(即公共電視台):以政府依公共電視法撥款預算之0.1%計算。二、本件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申請本案,請具備申請書並附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審議之請求。187
公告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無線電視台(一)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無線電視台(一)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一案。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申請人111年8月10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111年8月29日補充審議理由(一)書辦理。公告事項:一、申請人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所訂之「無線電視台(一)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其費率如下:(一)音樂頻道:以全年度總收入減15%廣告佣金減租金收入減權利金收入減利息收入之餘額之1%計算。(二)一般商業頻道:以全年度總收入減15%廣告佣金減租金收入減權利金收入減利息收入之餘額之0.5%計算。(三)新聞、體育頻道:以全年度總收入減15%廣告佣金減租金收入減權利金收入減利息收入之餘額之0.15%計算。二、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具備申請書並附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188
化合物半導體功率元件之產業專利分析
資料服務組化合物(寬能隙)半導體已成為未來各大產業發展舉足輕重的關鍵要件,其中不可或卻的便是碳化矽(SiC)、氮化鎵(GaN)功率元件,本分析報告將闡述了化合物半導體GaN、SiC功率元件與矽基半導體功率元件之差異,以及化合物半導體GaN、SiC功率元件在未來扮演的角色,並以化合物半導體之GaN、SiC功率元件做為分析目標。 本次專利分析項目有專利申請趨勢分析、前十大專利申請人分析、前十大申請地區分析、生命週期分析、技術分類分析、企業研發競爭力、核心專利判讀、國家別產業應用判讀分析、主要專利權人產業應用判讀分析,透過以上的分析項目,並施以交叉分析比對,以獲得更清晰的產業技術脈絡。 台灣具有全球高度發展的半導體製造產業,其豐富的半導體製造經驗可作為後盾,未來在化合物半導體GaN、SiC功率元件製造、應用產業上將有更多發展的可能,可望帶動台灣在能源議題上的蓬勃發展,透過本專利布局分析報告,提供國內產業相關技術布局概況與未來發展方向建議之參考,以利國內產業了解技術整體發展趨勢,搶攻化合物半導體功率元件新藍海商機。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人:劉先生 02-23767781 / 02-23767173189
有關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與電腦伴唱機、卡拉OK及KTV等營業利用人之授權爭議一事,本局再次說明如附件
著作權組有關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與電腦伴唱機、卡拉OK及KTV等營業利用人之授權爭議一事,本局再次說明如附件。190
公告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概括授權公開傳輸「串流型式OTT(Over-the-Top )網路影音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概括授權公開傳輸「串流型式OTT(Over-the-Top )網路影音使用報酬率」一案。 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111年4月27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一、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訂定之概括授權公開傳輸─商業傳輸─非以使用音樂為傳輸之主要目的之「串流型式OTT( Over-the-Top )網路影音」使用報酬率,其費率如下:(一)公開傳輸-OTT( Over-the-Top )網路影音使用報酬率:前一年度總收入之3.5%計費。免費觀看部分,按播放或觀看總次數乘以1.12元計費。(二)本項費率年度總收入係包含節目及(或)廣告自網際網路播出至家庭訂戶收視之全程各階段公開行為所生使用報酬之總和。 二、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具備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191
有關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於111年3月10日發函通知電腦伴唱機、卡拉OK及KTV等營業利用人辦理電腦伴唱機使用授權一事,本局函復說明如附件。
著作權組有關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於111年3月10日發函通知電腦伴唱機、卡拉OK及KTV等營業利用人辦理電腦伴唱機使用授權一事,本局函復說明如附件。192
公告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樂迪公司)及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櫃公司)申請撤回對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審議一案,本局業已同意,故審議程序終止。
著作權組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7日發文字號:智著字第11110004091號主旨:公告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樂迪公司)及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櫃公司)申請撤回對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審議一案,本局業已同意,故審議程序終止。依據:依好樂迪公司111年3月1日111迪法字第11103011號函及錢櫃公司111年3月1日錢總字第111006號函辦理。公告事項:一、詳如主旨。二、旨揭使用報酬率審議案無其他參加人申請審議,併予敘明。193
公告本局受理「中華伴唱設備暨著作利用人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案,有關「電腦伴唱設備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一項之審議結果。
著作權組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21日發文字號:智著字第11160001891號主旨:公告本局受理「中華伴唱設備暨著作利用人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案,有關「電腦伴唱設備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一項之審議結果。一、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下稱集管條例)第25條第1項、第4項規定及中華伴唱設備暨著作利用人協會110年5月7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辦理。二、本案之使用報酬率決定如下:(一)KTV業者:審議中,將另案公告審議結果。(二)電腦伴唱設備利用人:以每台每年2,400元計算(未稅)。(三)單曲授權(限能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37條規定,提供使用清單作為計算使用報酬依據之利用人):1、KTV業者:審議中,將另案公告審議結果。2、電腦伴唱設備利用人:以點播次數計算,每點播1次為0.5元(未稅)。194
公告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及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一案。
著作權組主旨:公告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及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一案。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樂迪公司)及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櫃公司)111年1月5日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辦理。公告事項:一、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卡拉OK、KTV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率,其費率如下:(一)營利性之利用:1、電腦伴唱設備每台每年以3,500元(未稅)計算;如涉及公開傳輸權,另以每台每年加收3,500元(未稅)計算。2、以包廂數計算:每年每間包廂3,500元(未稅)計算。3、大廳以一台電腦伴唱設備/包廂計。(二)單曲授權:限使用電腦伴唱設備供點播之利用人,並能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37條規定提供使用清單作為計算使用報酬之依據者:以點播次數計,每點播1次為1.5元(未稅)。二、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1及附件2。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195
公告本局受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民營廣播電台聯合會及中華民國廣播電視音樂著作使用人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錄音著作權人協會(ARCO)無線廣播電台營利性頻道『地方性調幅』 公開播送概括授權使用報酬率」案之審議結果。
著作權組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1日發文字號:智著字第11160000091號主旨:公告本局受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民營廣播電台聯合會及中華民國廣播電視音樂著作使用人協會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錄音著作權人協會(ARCO)無線廣播電台營利性頻道『地方性調幅』公開播送概括授權使用報酬率」案之審議結果。一、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第25條第1項、第4項規定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民營廣播電台聯合會110年2月1日(110)民聯生字第005號申請書辦理。二、本案使用報酬費率,決定如下:維持本局107年審定之地方性調幅費率(詳附件對照表)。196
運用AI於精準醫療之IP指南
專利二組為協助國家核心戰略產業之智財布局,智慧財產局於110年利用演講、諮詢以及訪談的機會,與精準健康相關產業及研究機構面對面溝通,同時與科技部生科司合作,參與研發計畫之客製化輔導,了解智慧醫療及精準健康產業在尋求智慧財產權保護時所遇到的問題,藉此製作出「運用AI於精準醫療之IP指南」,供相關產業參考。該IP指南以影片方式呈現,內容包含12個議題,涵蓋專利、商標、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領域,從研發、申請到維護權利,以產業最容易遇到或最關心的情境問題出發,帶出相關智財知識,並引導取得進一步資訊。影片可至智慧財產局YouTube頻道觀看,連結:運用AI於精準醫療之IP指南。197
「智慧電網」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專利趨勢分析報告
資料服務組為因應淨零減碳政策,本局以「智慧電網」及「電動輔助自行車之智能輔助動力技術」專利趨勢分析報告,透過深度的專利文件閱讀與分析,探討技術發展趨勢及全球主要國家及企業之動向,提供國內產業了解相關關鍵技術專利群的詳細技術資訊,供作國內企業掌握產業鏈結及創新技術研發,藉由達到碳中和的目的,並活用專利創造產業價值及提升競爭力之參考。此外,本局於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PSS)已完成「綠色技術專區」,依據WIPO綠色目錄之分類主題,除提供相關主題之技術分析報告與國際推動綠色技術的現況,並建置具有協助帶入檢索條件功能之查詢介面,使國內相關業者能藉以搜尋所欲研發創新的相關專利,加速相關技術的專利研發,歡迎各界多加利用。#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PSS)-綠色技術專區https://gpss3.tipo.gov.tw/gpsskmc/gpssbkm?!!FUNC240198
「減碳技術發展之專利地圖」已公告本局網站,歡迎各界參考!
資訊室「2050 年淨零轉型」是全世界的目標,減碳技術的研發不僅可促進「淨零碳排」,更是創新科技很好的商機。本局依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於2010年建立的綠色目錄(WIPO IPC Green Inventory)七大類別主題完成「減碳技術發展之專利地圖」,內容包括近10年相關產業專利申請趨勢分析,以及各技術主題之主要專利申請人其具有參考性之案例分享,提供我國相關業者發展方向及技術分析的重要參考。此外,本局於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lobal Patent Search System,GPSS)已完成「綠色技術專區」,依據WIPO綠色目錄之分類主題,提供相關主題之技術分析報告,並建置具有協助帶入檢索條件功能之查詢介面,使國內相關業者能藉以搜尋其欲研發創新的相關專利,加速相關技術的專利研發,歡迎各界多加利用。#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PSS) https://tiponet.tipo.gov.tw/gpss/若有疑義,請洽詢承辦人:鄭先生 (02)23764058199
本局重新編修完成「專利法逐條釋義」(110年6月版),歡迎參考利用!
法務室為促進各界對專利法之瞭解,本局103年9月出版「專利法逐條釋義」;因專利法於106年修正專利優惠期、108年修正分割及延長設計專利權期限等,而近年來專利審查基準亦有修正,本局爰重新審慎修正「專利法逐條釋義」。此次修正並篩選具參考價值之法院判決,以增補逐條釋義之完整性,謹供各界參考之用。200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十二章電腦軟體相關發明,並自中華民國110年7月1日生效。
專利三組主旨: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十二章電腦軟體相關發明,並自中華民國110年7月1日生效。說明:檢附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十二章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